渝水区法院“法保”联动助力解决执行难
5月28日,渝水区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签署《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率先在全省引入执行救助保险,为综合治理跨界合作解决执行难进行有益尝试和探索。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双方继2017年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后再次合作,标志着“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法保联动合作模式的全面建立,对助力创新保险保障机制、提高案件保全率和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具有重大意义。三大执行险种的全面引入,将进一步降低申请人的执行成本,有助于发动全社会参与执行工作,实现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或获得救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推动的多方共赢格局。
人民法院让保险产品参与执法,切实回应了群众对便民执行的新期待、新要求,不仅有利于化解执行风险、破解执行难的问题,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同时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地让老百姓受益。
而作为国有大型骨干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坚持“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和辅助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为人民法院系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全面的保险保障和优质服务,协助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竭尽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保驾护航。
据悉,诉讼保全责任险,是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悬赏执行保险,是指申请人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的一种险种。“法院执行期间,一些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或隐匿财产,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如果通过悬赏的方式发动全社会的资源进行查找,将会极大提高案件的执行。
执行救助保险则是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据介绍,在执行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但司法救助的数量有限,难免造成救助滞后。执行救助保险,是指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而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获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人民法院联动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发放救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