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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检委

发布时间: 2018-03-22 15:20:54 来源:区纪检委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领导班子成员: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黄燎宇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易爱平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建宏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毛贵泽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谢秋平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曾志芳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邓菲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黄键

区监察委委员易四芽

2、渝水区纪委、监察委班子分工情况: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黄燎宇:主持区纪委、监察委全面工作;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易爱平:协助书记处理区纪委、监察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会、干部监督,分管办公室、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一至五室;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建宏:负责组织人事、机关绩效管理、综治信访、信息宣传工作,分管组宣部、信访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毛贵泽:负责党风政风监督、社会评议、巡察以及全区其它中心工作,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巡察办;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谢秋平:协助毛贵泽做好巡察工作,全区其它中心工作,协管审理室;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曾志芳:协助王建宏做好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组宣部工作;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邓菲:协助易爱平做好机关财务、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协管办公室、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黄键:协助毛贵泽做好党风政风监督、社会评议、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协管信访室;

区监察委委员易四芽:协助易爱平做好执纪监督工作,协管纪检监察一至五室。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处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区纪委全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和区监委委员会议,区纪委和区监委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等。

电话:6222979

2、组宣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等。

电话:6202501

3、信访室:归口受理全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等。

电话:6225981

4、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科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等。

电话:6227803

5、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电话:6222713

第二纪检监察室电话:6210511

第三纪检监察室电话:6222637

第四纪检监察室电话:6227832

第五纪检监察室电话:6225982

6、案件审理室:审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本级审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应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和区委批准或备案的案件等。

电话:6222892

7、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等。

电话:6222980

8、区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

负责向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区委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任务安排和工作总结,以及区委巡视工作其他重要情况等。

电话:6223681

9、区委第一巡察组至第四巡察组(区委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

负责巡察本区各乡镇(办)、各区直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等。

第一巡察组:62297256229382

第二巡察组:62232906223681

第三巡察组:62230136228759

第四巡察组:62270506227075

10、培训中心

负责渝水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