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
一、领导分工:
大队长:丁小荣
政治教导员:胡小军
副大队长:刘斌
二、机构设置:
参谋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执法,消防重点单位管理
建审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筑单位审核验收工作
举报投诉办公室:主要负责大队内勤,宣传,外网维护工作
下辖2个消防中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三、主要职责:
消防大队是消防监督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消防执法和防火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辖区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
7、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8、指导部队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部队的灭火战斗能力。
9、加强部队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部队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负责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1、搞好部队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官兵生活水平。
地址:长青北路803号
联系电话:642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