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
新余市环境保护工作
责
任
书
新 余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3月
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是“十三五”期间环保约束性指标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做好年度环保约束性指标落实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江西省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经研究,你区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为:
一、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较上年下降0.9%、0.8%、1.0%和0.5%。
二、贯彻《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新余市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对本行政区空气质量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优良率≥9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7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38.4微克/立方米。
三、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关停或搬迁等退养工作,年底前限养区及可养区内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病死畜禽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四、强化工业水污染整治工作,对本辖区内工业和矿山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行分类整治,确保年底前工业企业污染物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推进新余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争生产负荷达到50%以上;加快下村工业基地污水管网维修改造进度;加强下村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良山污水处理厂、新余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特别是涉酸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全面抓好水库退养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水库、山塘全部退出承包养殖,山塘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要求。
六、严格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57号文件的要求,确保本辖区各级网格化监管单元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希望你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
《新余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一式两份,市人民政府、渝水区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
新余市人民政府 渝水区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