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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01:42 来源:区科技局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简小忠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娟 局长

负责局行政工作,侧重科技相关业务工作

胡荣生 副局长

分管科技计划、工业科技、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生产力促进中心、地震、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办公室等

刘又生 主任科员

负责综治、计生、信访、老干部、工会等

胡恬 副主任科员

分管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动员、党务、宣传、精神文明、新农村建设(含驻村包点)、精准扶贫等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邮政编码:338000 ,电话:0790-6738233)

(二)综合业务股

三、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

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二)研究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作。

(三)负责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研究制订加强高新技术开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申报全市学科带头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

负责做好全区科技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十)提出学习贯彻落实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